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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软评估(软件产品+软件企业)

双软认定 税收优惠 · 更新于 2026-11-06
奖补参考
按现行软件产业税收政策执行,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成立年限
不限年限
申报难度
中等
建议申报窗口
全年可办,按评估批次与汇算清缴周期
项目材料由 AI 辅助归纳,仅供参考

本页条件、奖补金额与时间信息来自公开政策文件的自动归纳,可能存在遗漏、延迟或口径差异;不构成申报承诺或法律意见。申报前请以主管部门当年发布的原文为准。

AI NOTICE

项目简介 PROJECT OVERVIEW

“双软”是软件产品评估与软件企业评估的行业通称,业界也常称为“双软企业认定”。软件企业认定行政审批已取消,现行由企业按税收政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发改、工信部门事后核查;软件产品评估由行业组织按自律规则开展。符合条件的软件产品可按规定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具体条件、材料与口径以现行税收文件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先判断,再投入:如果核心条件差 1–2 项,可以先看这些条件是否能在 3–12 个月内补齐;如果是成立年限、营收规模等硬性门槛,建议先走梯度培育路径。

申报条件速览 ELIGIBILITY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居民企业
拥有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软件产品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软件收入占比一般≥50%(嵌入式/集成为40%)
研发费用占比≥6%,境内研发费用占比≥60%
大专以上学历职工≥40%,研发人员≥20%
汇算清缴年度无重大安全、质量、环境违法

政策依据 POLICY BASIS · 仅呈现公开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开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税〔2016〕49号 · 2016-05-04
明确软件企业条件。软件企业认定行政审批已取消,现行由企业自行判别、申报享受,发改、工信部门事后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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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公开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财税〔2011〕100号 · 2011-10-13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具体征管口径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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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公开文件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 · 2020-12-11
明确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重点软件企业按清单管理。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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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谁申报 WHO SHOULD APPLY

有明确办理需求的企业需要完成注册、备案、认定或资质维护等事项
处于起步或扩张阶段需要先把基础资质补齐,再衔接后续政策项目

口径与边界 DISCLAIMER

页面内容依据公开政策文件归纳,奖补金额为文件参考值,实际支持方式、金额与名额以主管部门当年批复及资金下达文件为准。本站为政策信息导航与 AI 辅助分析平台,非政府官方网站,不承诺申报结果。

本页内容由 AI 辅助归纳,仅供参考;政策信息请以官方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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