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梳理主营与知识产权的清单
把企业当前的主营产品、主营服务逐项列出,再把拥有的知识产权逐项列出,形成两张清单。清单应包含权利类型、取得方式、当前状态和实际使用情况,避免只列名称。
两张清单并列后,先做初步匹配:哪些知识产权能直接对应到具体产品或服务,哪些暂时找不到对应关系。找不到对应关系的,不急于处理,先记录再判断。
再检查对应关系的说明深度
对应关系不能停留在“有关联”的表述上,应能说明知识产权在产品或服务的哪个环节发挥作用,是改进性能、优化工艺还是形成差异化。说明越具体,越容易通过核对。
自查时可请技术或业务人员用日常语言讲一遍对应关系,再与书面表述比对。若讲述内容与书面材料差距较大,说明材料还需要补充事实依据。
最后处理弱关联与闲置权利
对于关联较弱或尚未使用的知识产权,应如实说明其状态和用途,不宜强行与主营内容挂钩。企业可结合后续研发安排,判断是否需要补充新的知识产权申请。
需要提醒的是,知识产权与主营业务的对应关系是持续变化的,应随产品和业务调整定期复核。近期公开的专家征集、科技奖励提名等通知,可作为了解公开信息发布方式的参照,具体核对标准仍以当次申报说明为准。
